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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的规定

作者:admin   来源:民航微出行     发布时间:2019/3/21 7:53:23

  对于许多准妈妈来说,如果需要出趟远门,那么不可避免的就会遇到一些难题,比如说乘火车,乘飞机这些都需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现在就为大家介绍一下2019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的规定。

     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的规定一般是7个月以上的话孕妇要医院可具可乘机证明,以下只要自己身体健康就可以订机票乘机的。以下是部分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规定。

2019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的规定

2019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的规定

  1.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怀孕不足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按一般旅客运输。怀孕满32周(含)未满35周的孕妇,且预产期确定并超过4周,并已知不是多胎或没有分娩并发症的旅客如需乘机,应在订票时告知我们的直属售票部门。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对于以下旅客我们不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建议您选择其他方式出行:怀孕满35周(含)以上的孕妇。预产期在4周(含)之内的孕妇。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的孕妇。产后不足7天者。孕妇在怀孕早期过量飞行时应小心高空缺氧,应避免提取重物。建议在您计划旅行前,咨询您的产科医生。乘机时,请您将安全带系在大腿根部位置。医疗证明要求:怀孕满32周(含)未满35周的孕妇须向我们提供由县级或二类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证明的开具日期应不早于最早乘机日期前7天(不含起飞当日)

  2.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孕妇旅客乘坐本公司航班必须提供证明孕期的病历。怀孕32周(含)—36周孕妇旅客乘坐本公司航班必须提供离乘机时间72小时以内的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书》,同时注明预产期。东航拒绝承运怀孕36周以上孕妇旅客、有早产症状孕妇旅客和分娩后七天内产妇旅客。

  3.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由于在高空飞行中,空气中氧气成分相对减少、气压降低,因此孕妇运输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建议孕妇于安排行程前征询主诊医生的意见,并且建议所有怀孕的乘客随身携带注明预产期的证明文件。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按一般旅客运输。怀孕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间;旅行的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乘机;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上述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并经县级(含)以上的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怀孕超过36周(含),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不予接受运输。

2019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的规定

2019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的规定

  这就是国内2019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的规定,这只是其中三大航空公司规定,针对不同公司还需分别讨论。但是大部分航空公司的规定都差不多,可以肯定的是6个月以下没有什么反应的话是可以乘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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